周末大扫除,我干了一件拖了两年的事:把旧手机里的照片导出来,一张一张过。三千多张,从下午两点看到晚上九点。
大部分是废片。同一顿饭拍了九张,九张里挑不出一张能看的;同一个角度的天空拍了四年,蓝天白云,蓝天白云,还是蓝天白云。还有大量截图——快递单号、聊天记录、某年某月的优惠券,当时存得郑重其事,如今一条都不认识了。
可也有一些照片,看一眼就把人拽了回去。毕业那天宿舍楼下的合影,四个人笑得东倒西歪;外婆坐在老屋门口择菜,回头看了镜头一眼;第一次领工资,我拍了工资条,现在看那一行数字,少得可笑,又珍贵得要命。
我原本想全存着。三千张,几十个G而已,硬盘装得下。可看到后来我改了主意:存着,不等于留着。这三年我从没打开过它们,它们躺在硬盘里,跟扔了几乎没有区别,只是占着地方,还占着心——每次换手机都要拷一遍,每次清理都要犹豫一遍。
于是定了条规矩:只留一百张。标准也简单——以后还想再看一眼的,留;只是舍不得删的,不留。舍不得和想看,差得远。
挑到最后,删的动作越来越慢。我忽然明白,我犹豫的从来不是照片,是照片里那一段一段的自己。可人得往前走,行李不能什么都带。最后留了一百二十三张——超出来的那二十三张,是我跟自己讲价的结果,讲就讲了吧。
导完之后手机轻了,心里也轻了。偶尔点开那一百张,张张都愿意看。原来照片跟朋友一样,多不稀奇,真想见才稀奇。
删照片的时候我想起我爸的一个习惯:他有一只铁皮盒,里面放着的东西按外人的眼光都不值钱——几张粮票、一枚奖章、我小学奖状的边角。他翻起来却如数家珍。东西不在多,在于每一次翻出来,都还认得,还愿意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