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的十一月,我开始每天写三百字。
不是什么正经文章,就是当天发生的事,写完存在一个文件夹里。第一天写了五分钟,第二天写了七分钟,第三天差点忘了,躺下以后又爬起来写。
第一年最难受。有太多理由可以断:加班、出差、感冒、心情不好。我在手机上设了提醒,晚上十点响,响了就写。有时候实在没东西写,就写「今天没什么事,中午吃了面,晚上下雨」。这样的日子不少,至少占三分之一。
第二年顺了。三百字变得不难,有时候一口气写八百字。我开始在写之前想一下:今天有什么事值得记。这个念头一起,白天就会多留意一点,看见的东西也多了。
第三年,这件事已经不需要提醒。它跟刷牙、洗脸排在同一个位置,不做会觉得少点什么。
一千天的时候我数了一下,一共三十一万字。这个数字吓了我一跳——我从没想过自己能写出这么多。更没想到的是,翻回去看的时候,能记起很多早就忘掉的事:某天在楼下看见的猫、某次吵架之后走在路上的风、我妈打电话说的那句话。
有人说这叫坚持,我不太同意。坚持这个词太用力了,好像每天都在跟自己搏斗。真实的情况是:前一百天靠意志,中间两百天靠习惯,后面就靠惯性。等到它变成惯性,你就不需要意志了。
中间也断过四天。一次是发烧,两次是出差忘了带电脑,还有一次纯粹是懒得动。断了以后我没有重新开始数,接着往下记,只是在那几天下面写了个「断」字。我不想让一块石头绊倒整件事。
所以我现在不太相信「我要坚持一百天」这种话。听起来很猛,但大多撑不到第三十天。真正管用的是把它变小:小到不需要下决心,小到不做反而别扭。
一件小事,做满一千天,它就会反过来塑造你。你写下的三十万字不会发表,可写字的那个人,跟三年前已经不是同一个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