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书架上有一本《百年孤独》,买了六年,读过七次开头。前五十四页翻得起了毛边,再往后,书页崭新得能反光。
不是书不好,是目标太大了。我每年都会郑重其事地定下「今年读二十四本书」,然后在一月读两本,二月读一本,三月开始,书就进了书架,计划就进了抽屉。第二年,同样的戏码再演一遍。
转机出现在前年冬天。我失眠,夜里睡不着,又不敢玩手机——越玩越精神。就随手从床头摸了一本很薄的书,跟自己说:就看两页,看完睡觉。两页看完,有点意思,又看了两页。那晚我看了十几页,睡着了。
从那天起我把读书的目标从「一年二十四本」改成了「每天两页,上不封顶」。到今天,这个习惯坚持了六百多天,读了四十多本书,比过去十年加起来都多。你没看错,目标缩小了十二倍,产出反而翻了几番。
后来我琢磨明白了这背后的道理。大目标有个致命伤:它需要状态。状态好的时候没问题,可人不可能天天状态好——加班、感冒、孩子闹、心里烦,随便哪一样都能让「今天读三十页」破产。破一次,羞愧一次;羞愧几次,就干脆放弃了。而小目标的厉害之处在于,它不挑状态。再累的一天,「两页」也就三分钟,你不好意思说做不到。做到了,今天就没输。
更妙的是「上不封顶」这四个字。状态好的时候你自然多读,读一小时也是「完成了目标」,多出来的全是赚的,成就感反倒更足。日日小赢,攒起来就是大赢。
我后来把这个思路用在了别处:锻炼,从「每周三练」改成「每天十个深蹲」;背单词,从「一天五十个」改成「一天五个」;写东西,从「周末写一篇」改成「每天写两行」。全都活了下来。反而是那些听起来慷慨激昂的目标,一个个都光荣牺牲在第一个星期里。
所以,如果你有个一直开始不了的计划,别改方法,先改数字。把它改小,小到荒唐,小到你完成它都不好意思发朋友圈。
小到不好意思放弃的目标,才轮得到坚持出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