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条街我走了三年。地铁口出来往右,第三个路口有卖糖炒栗子的,冬天队伍能排到电线杆下面。再往里两百米,是我们住过的那栋楼,六层没电梯,楼道的声控灯要跺两下脚才亮。
分开以后我一直绕着走,宁可多坐一站地铁,也不从那个口出去。绕了两年,绕成了习惯,习惯到有时候会忘了自己在躲什么。
上周公司搬了地方,新办公室离那条街只有五分钟。第一天中午出去吃饭,抬头就看见那块褪色的招牌。卖栗子的换了人,招牌还是旧的,上面写着“现炒现卖”,字掉了一半。
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,没往里走。不是不敢,是忽然发现,往里走的理由没有了。以前走进去,是因为有人在六楼等我,灯会亮,门会开,桌上有两副碗筷。现在走进去,只是一条普通的街。
人最难过的不是失去,是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了。就像伤口结痂,你不去看它,它自己会掉。有一天你摸到那块新长出来的皮,颜色比旁边浅,不疼了,但你知道原来那儿的肉是怎么破的。
我后来想明白,我们分开的原因其实很小。不是谁做了对不起谁的事,是两个人对未来的想象不一样:我想再攒两年钱,他想明年就回老家。没有谁错,只是两条路在一个路口分开,之后越走越远。
那阵子我怪过他。怪他不肯为我多留一年,怪他说的“以后”太轻。现在不太怪了。二十八岁的人想有个自己的房子,三十岁的人想离父母近一点,这些都是很实在的东西,实在到没法用爱去抵消。
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楼下。他把钥匙放在我手心,说天冷了,记得买厚一点的被子。我说好。然后他往地铁站走,我上楼,走到三楼的时候听见楼下单元门响了一声,我没有回头。
现在想想,那声门响就是结局。很轻,很日常,跟任何一天的关门声一样。真正结束一段关系的,往往不是大吵大闹,是一个普通的下午,一次普通的关门,一句“那我走了”。
今天中午我在那家栗子店买了一小袋,十八块。老板娘问要不要剥好的,我说不用。拎着往回走,手心里是热的。走到路口等红灯,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栋楼,六楼的窗户开着,晾着一件蓝色的衣服,不是他的尺码。
绿灯亮了,我过了马路。那条街我以后大概还会常走,只是不会再往里看了。有些地方就是这样,它还在,你也还在,只是你们之间不再有任何关系了。
